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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东明社区版主管理规定》
一、目的
为规范论坛管理,充分发挥版主的管理职能作用,确保持续、健康地发展,特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社区所属各个版块的版主。
三、版主职责
1、以社区的长远发展为最高利益,任何冲突,矛盾皆以此为评价是非的准则;
2、自愿接受网友监督,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统一管理,不干涉其它版面的事务,自觉维护社区形象;
3、进行日常版务整理,对版面里不符合版规的贴子进行锁定、删除或转移,在C作时务必注明原因;
4、把握本版主题,协调版内讨论气氛。定期组织、引导会员参与本版的主题活动,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,努力提高版块人气;
5、保持必要的版务管理时间,短期不能管理应写出请假条,无法长期管理的,请向管理员提出辞职;
6、以身作则,不参与骂战,以劝说为主防止争议事件扩大,尽量采取克制行为,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;
7、处理对于有争议和难处理的问题,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时反聩给管理员;
8、关注版内会员动向,发现、吸引新人。并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聚会活动。
四、版主的权力
1、根据国家法规、网站规定及所在版面版规,对版面内发表的所有文章进行管理。
2、帮助管理员对申请本版版主的用户进行考察,并客观公正地提出个人意见。
3、版主有删除版块上发贴或文字的权力,删除原则如下:
①封建、反动、色情、暴力和邪教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内容不健康的;
②进行人身攻击的或言语过于粗俗的;
③与本版版面根本无关的;
④明显侵犯其它媒体版权的;
⑤纯粹恶意灌水的。
4、有对所在版面的文章进行提升、沉降、关闭、置顶、添加精华、高亮显示的权力。
5、有对不当言论通过站内短信或社区站务发贴等方式提出警告的权力。
6、对个别恶意言论的可向管理员反映,有提出取消该参与论坛的权力。
7、有对同一版块增设其它版主提出异议的权力,管理员会充分考虑版主所提出的异议是否合理,合理意见应该被采纳,最终裁决权归管理员所有。
8、当条件不具备时,有随时通知管理员辞职的权力。
注:一般子论坛版主置顶、加精华为一级;分论坛版主为二级;特殊情况可与管理员进行沟通。
五、版主的义务
1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规章和网站管理规定;
2、坚持主旋律,为论坛带来健康向上的氛围;
3、有相对比较稳定的时间保证;热心、真诚为广大网友服务;
4、有所申请版区的相关知识;
5、能经常给网友回帖、评帖,并引导讨论话题;
6、引导更多的网友来本论坛参与讨论,为版面增加人气;
7、公道正义,宽容大度,模范遵守各个论坛的管理规则,自觉维护版主团结,爱惜版主形象,接受网站管理和全体用户的监督。
8、超过一周不能上线管理论坛必须向管理员请假,不愿担任版主的应当提出辞职申请。
六、版主免职
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版主,社区有权作出内部警告、通报批评、留职查看、免职等处理。
1、违反《东明社区管理条例》,损害论坛声誉的;
2、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的。
3、管理版面成绩平平,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。
4、对所辖版区缺乏能力和热情,管理时敷衍了事,造成版区人气明显减弱的;
5、所辖版区内出现重大违规问题,有发生争执、冲突事件未能及时平息的;
6、滥用职权、以权谋私,无正当理由进行置顶、加精或删贴,声望低落或被检举投诉的;
7、不能正常执行版务管理,在所管辖版区没有发贴或管理记录,30天内未登录论坛且没能请假的;
8、给予站内警告并且一周内仍没有改进的。
9、免职版主自被免职之日起的半年内不不予重新录用。
七、版主辞职
1、版主因个人事务或其他原因可提出辞职。
2、版主辞职需提前一周通知管理员并及时在【社区站务】发布辞职信、在新版主到任前应继续履行好职责。
3、辞职信请注明辞职人用户名、担任职务和辞职的理由。不按规定辞职的版主,将做免职处置。
4、辞职后的一个月内不具备原版版主的申请资格。
5、对于为社区做出特别贡献的离任版主,将被封为贵宾,以示感谢。享受贵宾的相应待遇。
八、版主投诉
版主若因履行职责或其他活动,被社友、管理成员质疑或发生纠纷时,按以下规定解决:
1、管理团队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时,本着“内部纠纷内部处理”的原则,可通过站内短信或QQ交流群中进行沟通,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马甲在社区内相互攻击,破坏管理秩序及管理层的团结性。
2、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,与网友发生纠纷的,应本着“沟通为上”原则,严禁使用任何攻击、谩骂性词汇导致事态扩大。
3、版主在进行社区活动中,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,应及时向超级版主或管理员反应,以得到妥善处理。
4、社区内的任何成员对版主的管理有疑义或发现存在的违规行为时,可以站内短信通知超级版主或管理员进行处理。
九、版主考核
1、版主可获得每月固定1000银子虚拟工资。
2、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,通过后台记录对版主每次维护(删帖、转移等版主功能的使用)作计分考核。对考核优秀的版主将进行奖励。 3、版主将优先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。 4、定期对版主进行工作考核,管理平平的版主将进行降职或免职。
5、见习版主实习期内有良好表现方可通过考核。
十、附则
1、本规定中的投诉条例适用于论坛各个版块的版主,若未遵照执行,论坛有权直接撤消其职务;
2、本规定解释权归东明社区,并有视情修改及完善的权利;
3、此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;
4、特殊情况由管理员特殊处理并说明。 |